本文会给钓友们逐一谈谈禁渔期钓鱼违法吗,以及长江禁渔期钓鱼违法吗对应的相关知识要点,希望对各位钓友有所帮助,参考借鉴,可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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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钓友在湘江橘子洲附近钓到一条68斤大鱼,禁渔期钓鱼违规吗?
9月3日,湖南长沙一钓鱼爱好者在湘江橘子洲附近钓起来了一条重达68斤的大鱼,引起众人纷纷围观。有的人就疑惑了,湘江处于禁渔期,在禁渔期钓鱼违法吗?在禁渔期钓鱼不一定是违法的,但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文明钓鱼。禁渔的湘江流域是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娱乐式垂钓(传统钓),渔获适量,可带回或送人,但是禁止交易。
在网络上传播这一个视频,视频中的两个男子合力抱起一条白中偏黄的大鱼,男子满脸兴奋。很显然是钓起来一条大鱼,非常高兴。知情人透露这是一条大鱤鱼,钓到这条鱼的男子将大鱼放在电动车脚踏板处,带着它回家去了。也有网友表示,这条鱼在她所在的小区称了的,有68斤,晚上在小区看到了有人只称鱼。
鱤鱼属鲤形目,鲤科,鳡属。俗称黄鱄(zhuān)、黄钻,广泛的分布在我国江河之中,是一种比较凶猛的食肉性鱼类,因为它的凶猛又被人们称为“水老虎”。这位钓友可以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面炫耀一年了吧。
在湖南湘江的株洲段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就实行起暂定10年的禁渔期。禁止生产性的捕捞活动。但是规范的娱乐式的钓鱼是可以的。规范的钓鱼就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钓竿,一个钓竿上只能有一个鱼钩,同时不能用网兜网鱼。并且通过钓鱼钓起来的鱼是不能交易的。只能拿回去自己吃掉,或者是送给自己亲朋好友,不能涉及金钱交易。
同时为了保护湘江的鱼类,渔政、公安巡查一直没有停过,一直在规范钓鱼爱好者们的行为,希望当地的钓鱼发烧友们也在娱乐的时候,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是发现有违规的钓鱼者还可以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一起保护鱼类资源。
禁渔期能不能钓鱼
法律分析: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在禁渔期间不能钓鱼,否则将构成违法,会受到行政处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禁钓区钓鱼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黄河禁渔期可以钓鱼吗
在4月至6月实施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是让鱼类顺利产卵繁殖、扩大种群的有力措施,也是珍爱生命、爱护自然优良传统的延续。据悉,黄河禁渔区范围是:黄河干流;扎陵湖、鄂陵湖、东平湖等3个主要通江湖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野河、无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13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实施禁渔期的时间段: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某市已经在黄河干流实施禁渔期制度10多年,对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禁渔期,市渔政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严格落实“船靠岸、网封存”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在常态化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打击电鱼活动、打击违法售卖捕捞水产品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努力实现“河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黄河鱼”的管理目标。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构成违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黄河禁渔,对岌岌可危的鱼类资源来说,算是一次补偿的机会。不过,制度定得再好,如果不落到实处,仅仅依靠做表面文章,恐怕也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对于张网捕鱼、电打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需要进行严厉打击。尤其是针对近年来民众广为诟病的电捕鱼行为,一定要做到“零容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保护黄河中的鱼类。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钓鱼违法吗?
不违法,禁渔期禁的主要禁的是网,不可以用网进行捕鱼,但是用鱼竿钓鱼并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话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期,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