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给各位分享的钓鱼线被电死方面知识点,其中也会对钓鱼碰到电线进行简单诠释介绍,也许能帮你解决现在面临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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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被电死电力有责任吗?
1、法律分析:钓鱼被电,电力局是否有责任,看电力局是在高压线下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钓鱼者应该能充分认识到在高压线下钓鱼存在危险性,在电力设施保护区甩竿钓鱼,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其违反行政法规禁止规定,故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钓鱼者存在过错行为,可减轻供电单位的赔偿责任。电力企业则因此可以减轻责任。
2、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由供电公司来承担责任。如果供电公司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则不承担责任。如果供电公司能证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3、若是钓鱼者的私自行为,由供电部门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为其举证不能,因此不能免除责任,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法律分析:如果在钓鱼过程中,你没有过错,则不用承担责任,主要由供死者本人及供电方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摊贩路边演示甩鱼竿鱼线挂高压线被电死是真的吗?
1、月7号晚上,一名摊贩在路边演示钓鱼竿的时候,不慎把鱼线甩上了电力变压器,鱼竿导电后,摊贩瞬间触电倒地,呼吸、心跳骤停。事情发生在当日晚上9点多,地点就在渝北区花卉园附近。一名卖鱼竿鱼线的摊贩为了像顾客演示,当街甩出了鱼竿,没想到鱼线挂到了高压电变压器上,一瞬间他便触电倒地。
2、这种情况被电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我们在市场上看到的大多数钓鱼竿和钓鱼线,在高压环境下都不能保证绝对绝缘。目前,常用的碳制钓鱼竿具有良好的韧性,重量轻且外观非常高档,但是该材料包含碳,也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并且有很大的触电危险。
3、没被电击伤,原因是综合的,或许你的鞋绝缘、或许从线、竿到你的手中间阻值很大、或许弹开的快,还没在你身体产生巨大的热量,真的要是渔线同时搭到两根线上,人反而不危险了,这样造成两相电线间有了鱼线那点电阻,电流通过鱼线的电流很大,很快把鱼线烧断。
在高压线下钓鱼被电死,电业公司有法律责任吗
1、法律分析:钓鱼被电,电力局是否有责任,看电力局是在高压线下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钓鱼者应该能充分认识到在高压线下钓鱼存在危险性,在电力设施保护区甩竿钓鱼,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其违反行政法规禁止规定,故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钓鱼者存在过错行为,可减轻供电单位的赔偿责任。电力企业则因此可以减轻责任。
2、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本案中,杨某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在高压线下的水塘边钓鱼,因鱼竿意外触及水塘上空高压线至触电身亡,此结果与其本人疏忽大意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对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3、那要看高压线是不是按规定架设,如果是的话,那就要算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否则应当按照无过错责任来划分,就是电业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中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了侵害,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包括高度危险、国家机关行为、污染环境、饲养动物、产品不合格。
4、因高压触电致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高压触电致残的,一般由经营者承担赔偿的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钓鱼触电死亡赔偿标准
1、钓鱼触电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钓鱼触电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死亡赔偿金,一般根据法院依据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或者依据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标准,一般以20年为单位进行计算;(2)丧葬费,受诉法院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般以6个月为总额进行计算。
2、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3、钓鱼触电死亡赔偿:如果供电线路距地面的高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死者家属无权向供电局索赔。如果供电线路距地面高度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有其他危险情形并且没有树立警示标志,死者家属可以向供电局要求赔偿。
4、在面对钓鱼触电死亡事件时,赔偿标准主要由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两大部分构成。丧葬费的计算依据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通常按照6个月的平均工资总额来计算,以实际发生地的经济水平为准。此部分费用旨在保障死者家属在料理后事时的合理支出。死亡赔偿金则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钓鱼被高压电打死,赔偿多少合适
1、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鱼塘钓鱼被高压电死的赔偿如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在钓鱼过程中,李某手持的渔竿与高压线相触,导致李某被电击身亡。李某的家属将鱼塘的所有人某村民委员会、发包人村经济合作社、渔塘经营者刘某,以及高压输电设施的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连带赔偿李某的死亡补偿费20余万元,李某的妻子和两个女儿的生活费8万元。
4、同月21日,卢某的妻子王某、长子、次子及母亲陈某将高压线路设施产权人某通信公司以及供电管理部门某供电局告上法庭,要请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赔偿费共计215108元。
5、高压电线下垂钓致人死亡,线下没有警示标志,电力局应当承担责任;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都知道高压线是非常危险的,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可以说是个常识,几乎连小孩子都知道,高压线具有超强电压,附近有强电流场,钓鱼线只要经过高压线附近就会被吸附。
6、对损害有因果关系的,可以请求赔偿。但须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电办设施安全监督或管理部门查核定性。如果不存在前系因素的,属于自我不当行为造成伤害,系责任自担范围的伤害事故。